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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遴选2015年国家级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
时间:2015-04-27   来源:    作者:   

关于组织遴选2015年国家级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


各系部:

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《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1513号)要求,决定组织遴选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5年国家级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现将遴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实施

(一)项目类型

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。

1.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、实验条件的准备、实验的实施、数据处理与分析、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
2.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,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,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
3.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,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(或创新性实验)的成果,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
(二)申报条件

1.申请者必须学有余力、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、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,对科学研究、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。

2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全院学生。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以二、三年级学生为主,鼓励低年级学生参与,可以是个人或团队(不超过5人)。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面向二、三、四年级学生,仅限团队(不超过5人)。

3、鼓励学科交叉融合,鼓励跨系、跨专业,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。

4.申报项目自主设计、自主完成、自主管理。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、目标明确、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,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,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,保证在在校期间完成。

(三)遴选方法

1、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,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。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。

2、项目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》。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,积极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。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。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应不少于2名。(指导老师本年度限指导2项,11年以前指导立项项目未结题不得指导)

3、申报者将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》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》提交到系部填写评审意见后直接报给科研部。

4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科研部组织评审论证、择优推荐,评审结果报院领导审批,并进行的公示。项目经省教育厅确认立项后,由科研部负责登记备案并对项目实行跟踪管理。

四、材料填写及受理时间

 

符合遴选要求的最终推荐项目申请人须填写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》和《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论证活页》各一式2份。同时申请者个人将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》电子文档发送至270776418@qq.com。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554日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 

联系人:章火中,电话:26551556

附件:1、附件1--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.doc

      2、附件2--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.doc

  3、附件3--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论证活页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科研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42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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